产品

您的位置:首页 > 食品资讯 > 权威发布 > 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(2022年第39期)

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(2022年第39期)

来源:好招商食品网 权威发布   |  2024-04-25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,我局组织抽检了方便食品,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,食用农产品,调味品4类食品569批次样品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,其中合格样品561批次,不合格样品8批次(抽检信息详见附件)。
 
  一、总体情况
 
  方便食品101批次,全部合格;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0批次,全部合格;食用农产品324批次,其中合格样品317批次,不合格样品7批次;调味品64批次,其中合格样品63批次,不合格样品1批次。
 
  二、不合格样品情况
 
  1.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陈福亮食品店在美团(手机APP)小主点菜(北京酒仙桥店)销售的韭菜,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 
  2.北京沃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朝阳第三销售分店经营的海蟹,镉(以Cd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 
  3.北京海霞齐飞商贸中心在美团外卖菜公社(朝内南小街菜市场店)销售的辣椒面,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 
  4.北京农光里建锋食品店在饿了么(手机APP)菜老包(农光里菜场店)销售的芹菜,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 
  5.北京訾军鲜肉店经营的牛肉,克伦特罗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
 
  6.北京永丰优品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,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 
  7.北京祥龙鸣阁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鲤鱼,五氯酚酸钠(以五氯酚计)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
 
  8.北京鑫旺益佳商贸有限公司在美团(手机APP)24生鲜(北京长阳店)销售的黄豆芽,6-苄基腺嘌呤(6-BA) 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
 
 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,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,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。
 
  特此公告。
 
  附件:
 
  1.   本次检验项目.docx

  2.  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.xls
 
  3.  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.xls
 
  4.   不合格项目说明.docx
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 
  2022年7月22日
 

TAGS:食品安全 炒货 抽检 调味品 国家标准
免责声明: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,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,不做任何商业用途。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,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、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,仅供读者参考。
上一篇: 巢湖市营养学会关于《富有机纳米硒营养饲料质量要求》团体标准立项通知
下一篇: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090号建议的答复摘要